+

广州新华学院医药健康学院

首页>
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 > 学院新闻 > 正文

热烈祝贺我系荣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“2016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

时间:2017-03-27    浏览量:

关于表彰2016年度“就业工作先进单位”的决定

中新就业〔2017〕1号

校内各单位:
    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根据《关于实施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实施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中新就业〔2014〕2号)文件精神,经初评、审核、公示及校长办公会议审定,决定授予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、药学系药学专业、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等3个专业为学校“2016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;对初次就业率达到70%的护理学专业等22个专业给予通报表彰。
希望各院系、各专业认真学习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经验,拓宽就业渠道,切实提高就业工作成效,积极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,为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 
附件: 
/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及初次就业率达到70%以上的专业名单.pdf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3月21日

版权所有:广州新华学院医药健康学院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(邮编:510520),联系方式:020-872117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