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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

时间:2026-04-28    浏览量:



经党组织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洪菲惠同志已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。为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,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,现将洪菲惠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7天(2026年4月28日-2026年54日)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。

监督电话:15013173396;邮箱:173379735@qq.com

洪菲惠,女,汉族,199215出生,广东省汕尾市人。自2025年11月12日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,该同志思想上积极向上,与时俱进,严格要求自己。学习态度端正,目标明确,认真学习党的理论,贯彻党的方针政策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;同时刻苦钻研专业知识,不断提升业务能力。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注重反思与改进,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,持续提高综合素质。生活中注重品德修养,诚实守信,待人真诚,严于律己。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

中共广州新华院医药健康学院药教工支部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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